请问利用资金优势拉升股票获利是操纵证券罪,得重罚,咱举双手赞成!几天时间,连续上
$晶方科技(SH603005)$ 请问
利用资金优势拉升股票获利是操纵证券罪,
得重罚,
咱举双手赞成!
几天时间,连续上涨20%,30%,有监管,要有信息披露,这个没问题。
那么,
资金是散户百倍千倍万倍的机构,
利用资金优势集中转融通融券砸盘,融券砸盘,
操纵股价集中巨幅做空暴跌获利,巨幅下跌砸盘获利,
同样是操纵股价,为何没有任何信息披露,没有任何监管,没有任何重罚??
几天时间,连续下跌20%,30%,为何没有监管,为何没有信息披露??
这样合理吗??有这种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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