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海外|易永坚团队】校外培训管理条例意见稿核心要点-2.8
[太阳]2月8日,教育部发布《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太阳]核心要点:
本条例所称校外培训以中小学生和3至6岁学龄前儿童为对象。
校外培训按照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实行分类管理。
幼儿园、中小学在职教师、教研人员不得从事校外培训活动。
[礼物]重中之重:第十条和十二条-重大利好表述
[红包]第十条:校外培训应当安排在培训所在地中小学教学时间之外的时间,不得占用[玫瑰]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对比21年双减文件的第十四条,本次表述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清晰描述,重大利好。
[红包]第十二条:校外培训机构融资及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培训业务活动、改善培训条件和保障员工待遇。
[玫瑰]对比21年双减文件的第十三条关于融资的表述更加清晰,利好。
[红包]对比双减文件,其中意见稿最大变化是删除了对高中校外培训的模糊表述,利好高中校外培训。
[礼物]标的:传统2+1,新东方、好未来+学大教育,新增高途。港股思考乐和卓越同样受益。入职民生以来持续建议#重新关注教培。
$传智教育(SZ003032)$ $学大教育(SZ0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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