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最近对中诚信国际、上海新世纪资信、标普信用中国、中证鹏元资信、联合资信和远东资信等六家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了重罚,罚款总额达3446.645万元。

央行此举,在网络上引发了较强的舆论反响,网民不知央行因何要对六家信用评级机构进行重罚。据央行处罚信息显示,六家信用评级机构都存在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主要涉及“四宗罪名”:即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和违反一致性原则;未按照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和违反独立性要求;此外,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独立性不强,评级行业人员不够稳定、流动性过快等问题。

早在2019年央行、发改委、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行为规范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规定,企业信用评级有四个原则,即真实性原则、一致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和稳定性原则。

所谓一致性原则就是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对所评级信用企业所采用的基础数据、指标口径、评估方法、标准要前后一致,不能搞选择性地运用,或者只选好的对企业有利的数据而屏蔽差的、对企业不利的数据。

独立性原则即指信用评级机构在征信过程中要保持独立性,不能受征信对象及其它外来因素的影响,要根据基础数据和基础资料独立作出评判,运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客观、公正、公平地实施征信。

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就是信用评级机构没有按照央行规定要求走正常的报备程序,没有完全经过部门备案和审批,缺乏对企业的信用状况作出全面、完整、准确的记录。

未按照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就是信用评级机构存在主观随意、不遵守《暂行办法》的人为操作行为。

而导致六家信用评级机构出现上述违法行为,主要是评级机构受制于企业,因为评级机构的收入来自其评级的企业,无奈从其自身商业利益出发会倾向于评级虚高,对企业信用降级不及时,甚至不少就是按照被评级信用企业的要求来人为设定评级条件,打马虎眼。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监管难度,信用评级的核心是利用现有数据信息对客户潜在的违约风险进行评判,这里面的不确定性巨大,容易导致监管规则不得当和产生较大的监管空档,为评级机构信用作弊提供了契机。

信用评级机构原本是市场经济的监管者,是对企业信用等级状况做出公正评判的“裁判员”,也更是法治经济的“守门人”,在社会信用市场经济中发挥的作用十分巨大;而评级机构如果不严格按四部门发布的《暂行办法》进行评级,甚至存在违法行为,比如故意放水放松评级标准、或与被评级企业勾结一起作弊,就会导致对全社会企业信用评定出现乱七八糟现象,不仅有损信用评级的公信力,也更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经济生态,使真正劣质企业无法被政府监管部门有效遏制或被市场淘汰,结果是整个社会企业运行陷入良莠不齐状态,整个社会经济运行质量就会降低,中国经济复苏的步伐将会被大大拖慢。

由此,央行此次对六家信用评级机构进行重罚,充分表明了央行意欲加大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力度、致力打造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信用评级市场环境的决心;同时,通过这种重处罚给所有信用评级机构释放出了一个强有力的预警信号:信用评级机构只有加强信用评级方法的建设、不断加强信息披露,保持信用评级一致性,才能赢得监管当局和资本市场的信任,也才能让自己真正步入行稳致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作者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莫开伟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