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全食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12
月共收到政府补助 53,418,530.61 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 6.67%。具体情况如下:
三全食品子公司天津全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全津”) 、佛山全瑞
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全瑞”) 、成都全益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
都全益”)、郑州全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全新”)为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的
福利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6]52 号)的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天津全津收到增值税退税
3,836,920.82 元;佛山全瑞收到增值税退税 4,119,200.00 元;成都全益收到增值
税退税 7,635,600.00 元;郑州全新收到增值税退税 8,364,595.77 元。上述补助资
金已到账。以上政府补助资金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具有可持续性。三全食品
子公司成都全益收到稳岗补贴 192,178.31 元;子公司快厨(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
司收到促进产业发展资金230,000.00元;子公司郑州全新收到失业补贴196,344.99
元;子公司河南全惠食品有限公司收到失业补贴 121,957.10 元;子公司天津全润食
品有限公司收到促进产业发展资金 26,050,000.00 元;三全食品收到失业补贴
131,733.62 元、收到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 年度省级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
120,000.00 元、收到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 年两化融合贯标奖励资金
150,000.00 元、收到江南大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 590,000.00 元、收到郑州轻
工业大学 2023 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资金 180,000.00 元、收到补助资金1,500,000.00 元。上述补助资金已到账。以上政府补助资金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
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
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
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日常活动
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营业外收支。
上述政府补助共计 53,418,530.61 元,均与收益相关且与日常活动相关,因此
计入其他收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增加上市公司利润总额 53,418,530.6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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