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鉴于因标的股票价值发生重大变化,围绕国资保值增值目标,最终实现处置净回收现值最大化,审慎起见,我方提出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500.000股股份 (占总股本的 12.50%) 项目 (项目编号 根据相关规定,本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结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5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50%)项目(项目编号:Q32023SH1000046)。
特此公告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鉴于因标的股票价值发生重大变化,围绕国资保值增值目标,最终实现处置净回收现值最大化,审慎起见,我方提出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1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5.23%) 项目(项目编号 根据相关规定,本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结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1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23%)项目(项目编号:Q32023SH1000047)。
特此公告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鉴于因标的股票价值发生重大变化,围绕国资保值增值目标,最终实现处置净回收现值最大化,审慎起见,我方提出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405,200股股份 (占总股本的 8.02%) 项目(项目编号 根据相关规定,本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结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405,2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02%)项目(项目编号:Q32023SH1000045)。
特此公告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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