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帝股份第一大股东陈振华因预亏公告前夕大手笔减持被罚款795万元。

黑龙江证监局网站截图

  黑龙江证监局网站29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陈振华在2023年7月7日至7月10日担任威帝股份董事。2023年7月15日,威帝股份披露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在威帝股份披露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前十日内,陈振华于7月7日、7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威帝股份”合计6640000股,占威帝股份总股本的1.18%,成交金额2656.56万元。按照拟制成本法计算,陈振华在限制期内转让“威帝股份”无违法所得。

  黑龙江证监局认为,陈振华作为威帝股份时任董事,在威帝股份披露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前十日内减持“威帝股份”股票,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9号)第十二条第(二)项和《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

  对陈振华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95万元罚款。

  威帝股份于2023年11月3日晚公告披露,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92023003号)。因陈振华涉嫌限制期买卖威帝股份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0月20日,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此后不到一周,陈振华辞任威帝股份董事职务。

  据威帝股份2023年11月9日晚公告,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陈振华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振华因身体状况等多重因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相关委员会职务。陈振华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威帝股份是国内汽车电子控制产品供应商,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CAN总线控制系统、总线控制单元、控制器(ECU控制单元)、云总线车联网系统、传感器等系列产品。产品主要适用于客车、卡车系列。陈振华为威帝股份第一大股东,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持股比例为23.29%,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陈振华放弃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