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重组开碳,
甲乙双方是合同的关系,
做为甲方的易成新能
原股本仅是6亿股!
以58亿作价收购
重组乙方“开碳”给予约十的股“增发”。
故重组时乙方开碳承诺的
三年兑现21亿纯利润
~仅甲方的原6亿股本股民才能享受!
也即开碳做为乙方
以增发付价58亿
~此10亿股和重组后违规增发的股,
是不能分享此21亿纯利润的。
(这就是重组的合同合约精神!
~神圣不可侵犯!!)
2024-03-08 19: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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