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分别于2月22日、3月15日亚药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第一次是从1月31日至2月21日止,有10个交易日符合低于转股价的85%。
第二次是从3月1日至3月14日止,有10个交易日符合低于转股价的85%。
那为什么2月22日至2月29日这段时间不一起计算进去?如果计算进去的话,从1月31日至3月14日止,共有26个交易日(到下周三就有30个交易日了),其中低于转股价的85%也有25个交易日,早就应该符合下修转股价的标准了。可为什么在今天发布的公告里面会跳开2月22日至2月29日这几天,然后再重新计算日期?
$亚太药业(SZ002370)$ $亚药转债(SZ128062)$ $智能转债(SZ128070)$ 有没有懂的帮忙解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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