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
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方大特钢未来三年(2023 年
-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未来三年回报规划”)规定:公司未来
三年(2023 年-2025 年)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利润分配方案,但 2023 年至 2025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母公司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
之三十。公司未对 2023 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但后续将持续按照未来三年回报规
划的规定做好后续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违
反未来三年回报规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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