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1 月 24 日披露《上海电气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4]210 号),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可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收到电气控股通知,电气控股拟以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包括转股、送股和现金分红,不包括增发、配股及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前已经产生并应当归属于电气控股的现金分红等)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拟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人民币50亿元)。在满足换股条件下 ,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有权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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