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海(SZ002089)$

一、退市后重新上市的流程

1、 公司内部决议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条,退市公司拟申请重新上市的,应当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就申请重新上市事宜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向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及交易所受理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6条至10.2.11条的规定,公司需要准备重新上市报告书、重新上市保荐书、法律意见书等重新上市申请文件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向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交易所收到重新上市申请文件后,在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其申请的决定。

3、 交易所审核并作出决定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的规定,主动退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的,交易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其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强制退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的,交易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其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公司按照交易所要求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间和落实上市委员会意见的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但补充材料的期限和落实上市委员会意见的期限分别累计不得超过30个交易日。公司未按交易所要求在前述期限内提交补充材料的,交易所在该期限届满后继续对其重新上市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本规则作出是否同意其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

4、 重新上市取得交易所同意后的安排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的规定,退市公司的重新上市申请获得交易所同意后,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公司股份的重新确认、登记、托管等相关手续。交易所在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安排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办理完毕重新上市相关手续的,应当向交易所提交申请延期重新上市的说明并公告,交易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期。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办理完毕重新上市相关手续,也未获得交易所同意延期的,交易所关于同意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失效,公司可于该决定失效之日起6个月后再次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5、 重新签订上市协议并缴纳费用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4.2条的规定,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申请获得交易所同意后,应当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与交易所签订重新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并按照交易所规定于股票重新上市前缴纳相关费用。

6、 重新上市前需要提交的文件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4.3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向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二)公司全部股份已经中国结算托管的证明文件;

(三)公司行业分类的情况说明;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7、 信息披露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0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重新上市前5个交易日内披露重新上市公告、重新上市报告书(重新上市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由本所另行规定)、修订后的重新上市保荐书和法律意见书。重新上市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新上市日期;

(二)重新上市股票的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涨跌幅限制;

(三)本所关于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

(四)股本结构及重新上市后可交易股份数量,以及本次不能上市交易股票的限售情况(若有);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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