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尖网》文/笔尖观察

2024年3月19日,飞凯材料发布公告称,2021 年 6 月起,飞凯材料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苏鑫迈迪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迈迪”),以及鑫迈迪指定的采购商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睿诺电子”)和枣庄睿诺光电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睿诺光电”)开展贸易合作,并分别签署相关合同。

上述合作主要业务流程为:飞凯材料或下属子公司向鑫迈迪采购产品并销售给枣庄睿诺电子和枣庄睿诺光电,枣庄睿诺电子和枣庄睿诺光电按签署的合同条款向飞凯材料或下属子公司支付货款。

据悉,2023 年 12 月末,飞凯材料全资子公司安徽晶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凯电子”)发现枣庄睿诺电子和枣庄睿诺光电累计应付晶凯电子账款约2.02亿元人民币,增幅与前期相比较大,资金占用严重,出于谨慎的角度,晶凯电子终止了该业务并催促对方及时还款。之后,对方出现付款逾期情况,通过多方调查,晶凯电子陆续发现上述业务存在诸多异常情况,开始意识到可能存在合同诈骗,并于 2024 年 3 月向安庆市公安局报案。

2024 年 3 月 15 日,晶凯电子收到安庆市公安局宜秀分局出具的《立案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晶凯电子被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目前飞凯材料及晶凯电子正在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飞凯材料指出,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案件的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结果尚未确定。涉及的其他应收款余额 1.86亿元,预计将对公司此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月31日,飞凯材料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鉴于披露《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时,公司未发现上述业务涉嫌合同诈骗,仅按照账龄计提了坏账准备 202.10万元,此次立案将影响飞凯材料对上述其他应收款的计提比例,影响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数据。

飞凯材料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同日,飞凯材料发布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拟将前期预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6亿元至2.61亿元调减为1.03亿元至1.54亿元。

深交所关于对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上述情况也引发了交易所的高度关注,2024年3月20日,深交所对飞凯材料下发关注函。

深交所在关注函要求飞凯材料说明公司与鑫迈迪、睿诺电子和睿诺光电等实体签订若干购销合同的业务背景、原因,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结合该等交易的预期收益和风险敞口说明其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存在变相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详细说明截至回函日公司被合同诈骗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种类、涉及产品、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具体内容、公司发现时间、涉及资金金额、资金最终流向、案件进展、对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及会计科目的影响等。

飞凯材料还被要求结合此次合同诈骗事件情况及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等说明内部控制程序未能有效阻止公司在此案所涉贸易业务中出现大额风险敞口的原因,并进一步自查合同签订及资金支付审批过程中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公司签订的其他合同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风险事项,对公司可能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此外,飞凯材料还需结合此次合同诈骗事项,说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等重要业务流程中的责任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该等人员未能勤勉尽责的情形。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事件提醒着所有企业在商业活动中必须保持警惕,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稳健前行。《笔尖网》将对相关事件的后续进展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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