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显示,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超过50万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1.5%,位居世界第二位。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据已成为第五大生产要素,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发挥数据生产要素作用离不开数据资产化。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信息技术服务数据资产管理要求》(GB/T40685—2021),数据资产,是指合法拥有或控制的,能进行计量的,为组织带来经济和社会价值的数据资源。所谓数据资产化,是指将数据资源转变为可交易流通的产品,从而使数据资源的潜在价值得以充分释放,其本质目的就是使数据能够为组织带来经济利益和价值。

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增列数据作为生产要素以来,《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等文件陆续颁布,其中既有顶层设计,也有具体措施,形成了推动数据资产化的强大合力。与此同时,各地也在大力推动数据资产化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一些地方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探索推进数据资产化。目前,数据资产作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进程中的新兴资产类型,正日益成为推动数字中国建设和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当然也要看到,数据要素的新特征十分复杂,对传统产权、流通等制度规范形成新的挑战,数据要素确权、定价、交易、监管等配套制度尚未成型,数据交易确权难、定价难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数据资产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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