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开始,新疆第一国企、氯碱龙头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泰化学,证券代码002092)就风波不断。

中泰集团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新疆烧碱厂,后改名为新疆氯碱厂。2001年12月完成股份制改造,设立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2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2012年7月成立中泰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的母公司,目前中泰集团持有中泰化学25.44%的股份,中泰化学的实控人是新疆国资委。

中泰集团是新疆最大的国有企业,资产、收入均超过1000亿,现有员工5万余人。中泰集团拥有七大产业基地:包括新疆境内的乌鲁木齐、昌吉、吐鲁番、巴州、阿克苏、和田六大基地以及在邻国塔吉克斯坦的基地。中泰集团已是拥有大化工、大纺织、大农业及现代物流、贸易、金融、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化产业集团。其中:PVC产能世界第三及全国第一,烧碱、1,4—丁二醇BDO、粘胶纱、棉花深加工产能和规模均为全国第一。

上市公司中泰化学主营聚氯乙烯树脂PVC、离子膜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四大产品,是全球规模最大的乙炔法PVC生产企业和国内最大的氯碱生产企业,拥有员工2.3万余人。2017年,中泰化学曾经因为在2016年销售PVC时实施价格垄断,被国家发改委罚款7111.45万元。

中泰集团2022年位列《财富》世界500强第434位,也是该榜单中首家新疆国有企业。掌控该公司23年之久的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洪欣也在2023年1月6日当选为“2022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在这个高光时刻,他表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是我终身的追求。感谢、感恩、感动,是一个人做事的一个基本的准则。”

根据公开资料,王洪欣出生于1965年12月,山东诸城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王洪欣长期在新疆化工系统工作,1999年11月35岁的王洪欣出任中泰集团前身新疆氯碱厂长。2001年工厂股份制改造后,任中泰化学董事长,上市后继续担任董事长直到2020年2月离任。2012年7日,中泰集团组建,王洪欣担任董事长直到2023年2月。从1999年起,王洪欣掌握该公司长达23年之久。

2023年3月,王洪欣调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信厅党组书记、副厅长,为正厅级实职干部。

3月19日至5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对中泰集团党委开展巡视并接受群众举报。

4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王洪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实际上在王洪欣执掌中泰集团后期,他执意推进全产业链进程,大肆举债收购并购扩大集团规模,为此违规占用上市公司中泰化学资金,虚增上市公司收入,违规信息披露等。此外,他该大幅度削减员工待遇,这也可能导致他被举报落马。

2021年到2022年间,大举扩张的中泰集团差一点陷入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柏堡龙、ST柏龙、*ST柏龙,原证券代码002776)的债务旋涡。

2021年11月2日,已债务缠身的柏堡龙及其实控人陈伟雄、陈娜娜夫妇与中泰集团签署了合作协议,将两夫妻在柏堡龙的股份表决权委托给中泰集团行使,中泰集团将成为柏堡龙的新控股股东,并在后续将投入10亿以上的资金来拯救这个“A股服装设计第一股”。

但此次合作在2022年2月就破局。

2022年4月柏堡龙及其实控人陈伟雄、陈娜娜夫妇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严厉处罚。

2023年5月15日,陈伟雄、陈娜娜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6月19日,两人被逮捕。

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26日,柏堡龙股价在20个交易日连续低于1元/股,2024年1月25日被摘牌退市。

曾经以“白衣骑士”面貌出现的中泰集团也好不了多少,主掌企业20多年的董事长王洪欣在陈伟雄、陈娜娜被逮捕前就已落马。2024年3月,中泰集团、中泰化学也被证监会立案。

2024年1月30日,中泰化学披露业绩预告,2023年归母净利润巨亏27亿元至29.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78.15%至517.37%,而2022年为盈利7.14亿元。这大出市场意料,此前民生证券预料中泰化学可小盈超亿元。中泰化学称亏损为产品价格下滑、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联营企业亏损,确认投资损失增加所致。

从2024年3月19日晚,中泰化学陆续披露的一系列公告中我们可以得知:

中泰化学存在巨额担保,累计对外担保约219.58亿元,占净资产的85.3%,占总资产的27.32%。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泰化学被证监会立案;因涉嫌组织、指使上市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控股股东中泰集团被证监会立案。

根据公告披露,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支付预付款、代垫费用等形式,向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2021年累计发生21.54亿元,占当年净资产的8.54%;2022年累计发生55.64亿元,占当年净资产的21.61%;2023年累计发生6.99亿元,占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2%。

2021年至2023年,中泰集团违规占用中泰化学资金累计为84.17亿元。虽然截至目前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均已归还,但已经违反了证监会相关规定。

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未恰当选择贸易收入核算方式,导致2020年虚增收入8.97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07%,虚增成本8.97亿元;2021年虚增收入21.4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43%增成本21.4亿元;2022年虚增收入42.48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7.60%,虚增成本42.48亿元。三年累计虚增收入72.85亿元

事项导致中泰化学2020年至2022年定期报告以及202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均存在披露不准确问题。

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对中泰集团、中泰化学及名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名人员为中泰集团时任董事长、中泰化学时任董事长王洪欣,中泰集团时任财务总监龚春华,中泰化学时任董事长杨建红,中泰化学时任总经理冯斌、刘洪,中泰化学现任总经理江军,中泰化学时任财务总监王海玲、彭江玲,中泰化学现任财务总监黄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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