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尽职、非同业关联客户风险暴露超过监管要求等,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南银行)被罚395万元,4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具体而言,海南银行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尽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尽职;非同业关联客户风险暴露超过监管要求;专营部门制度落实不到位;非现场监管报表存在数据质量问题;信托投资业务不合规共六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

因对上述行为(部分)负责,张革(时任海南银行业务营销总监兼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姜雨林(时任海南银行业务部高新技术产业事业部总经理)、王年生(时任海南银行董事长)、王志坚(时任海南银行授信管理部副总经理)均被警告。

据官网,海南银行是经国务院同意、银保监会批准筹建,由海南省省属国资企业发展控股牵头发起设立、交通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全球500强民营企业参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注册资本3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朱德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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