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演员郑爽因与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根据启信宝数据显示,郑爽在此案中被裁定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决定终结执行程序。

郑爽与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认为郑爽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因此决定终结执行程序。

除了上述合同纠纷案件,郑爽名下还有多条限制消费令及终本案件信息,所持九江酷酷熊影视文化工作室、九江羊群效应影视文化工作室、上海艾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股权已被冻结。

郑爽名下现存的企业中,有多家已经注销,而处于存续状态的九江酷酷熊影视文化工作室和九江羊群效应影视文化工作室,这两家工作室的股权已被冻结。

至于此次涉事方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1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验区基地海宁市影视科创中心16楼1608-1室,法定代表人为连海云,经营范围包括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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