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向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问询函,关注其2023年度未实施现金分红、股票股利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决定。方大特钢在审议通过其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拟定了这一策略,尽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9亿元,较2022年的9.26亿元有所下滑,但其货币资金余额高达60.45亿元。

证交所要求方大特钢补充说明在持续盈利和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情况下,连续两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其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大量资金闲置的情况。此外,询问方大特钢是否考虑中小股东对现金分红的需求及其计划增强投资者回报的措施。

交所同样关注方大特钢在2022年上半年出资40亿元与关联方共设立的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询问自成立以来南昌沪旭的资金流向、资产状况以及股权收购承诺的可行性和时效性,考虑到这可能影响公司的日常资金需求和投资计划。

最后,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方大特钢的董监高团队评估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以及该方案是否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和利于投资者分享成长成果。

方大特钢需在收到问询函后立即进行披露,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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