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公布,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涉及的总股本为723,840,000股,总计将分配股利约61,526,400元。这一举措显示企业将部分利润回报给投资者,同时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达416,810,135.81元,将结转至下一财年。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3,997,395.84元,母公司实现了116,268,680.29元的净利润,其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478,336,535.81元。

这一利润分配计划已在2024年4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以全票通过,并将提交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既反映了公司对股东责任的尊重,也考虑到了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监事会也对利润分配计划给予了肯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既照顾了股东长期利益,也确保了公司的稳健发展。然而,中青旅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还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投资者应关注相关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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