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静安区国资委将所持有的西藏城投股份无偿划转给北方公司,在资本市场引发热议。究竟如何看待这个问题,根据我的经验,作一探究,供大家参考:

        一,这是为了进一步理顺国资管理关系,即非利好,更非利空。我国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始建于本世纪初,其监管方式一直处于探索之中。最初属下的大型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国有股份大多由各级国资委,直接持有,这样国资委就有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之嫌。后来各地国资委就逐步将自己持有的股份无偿划转给国有独资企业,改由他们来持有股份并行使股东权益。这既不改变国有股权性质,也有利于国资委更好地发挥监督管理职能。

        二,静安区国资委通过本次股权划转,为下一步理顺北方公司、城投公司、国能矿业三方股权关系,为城投公司产业转型打下了伏笔,奠定了基础。国能矿业拥有丰富的资源,仅锂矿一项,就达到惊人的390万吨,是中国第一,加上其他矿产,资源价值拥有万亿级规模。这不仅对静安区,而且对上海市,对全国新能源安全具有重大经济价值和战略意义。很早之前,静安区独具慧眼,就收购了其61%的股份。但长期以来,北方公司持有国能矿业20%股份,而上市公司西藏城投持有国能矿业41 %股份,两家公司都是静安区国资委下属企业,这种分散持股,都不能达到控股地位,又不能合并报表,这显然不符合静安区的利益,这种局面也不可能长期持续。虽然静安区采取行政措施,由陈卫东先生兼任两家公司董事长,避免决策纠纷,但从法理上来说,这种状况既不合理,也不利于国能公司长远发展。因此,将北方公司20%股份转让给城投就成为必然选择。有人说,那有没有可能将城投股份转让给北方公司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北方公司非上市公司,把城投这家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才是最佳选择。

       三,国能矿业股份合并的方式选择。既然将北方公司20%股份转让给城投是必然选择,将会采取什么方式进行股权重组呢?首先无偿划给是不可能的,这样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其次是经过评估后由城投现金购买,但这会增加城投公司资金压力;第三是定向增发,就是城投公司用自己的等值股份置换回20%国能股份,这样,城投总股本相应增加;第四是城投将自己的房地产业务评估后与北方公司进行等价置换。综合起来看,第三、四种方式可能性较大。

        四、两家公司所持国能矿业股份重组的时机。因为国能矿业的锂矿还没有量产,新能源板块尚未形成较大的稳定收益,因此目前股权重组、城投转型的时机尚不成熟。今年结则茶卡盐湖提锂量产,龙木措完成环评且启动建设,石墨烯项目加速推进,预计2025年下半年将是最佳时机。届时,城投占有61%国能矿业股份,形成绝对控制,公司也将顺利实现彻底转型升级。但炒股就是炒预期,一般来说,今年9月至年底,在定增自然人股东半年锁定期满,这一天大利好就会反应在股价上。本人愚见,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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