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基集团(02535)发布公告,公司宣布,股份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间已于2024年4月4日(星期四)(即递交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
由于并无根据配售向承配人超额分配股份,故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配售包销商)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而稳定价格操作人、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亦无于稳定价格期间内就股份发售采取任何稳定价格行动。超额配股权已于2024年4月4日(星期四)失效。因此,公司概无根据超额配股权发行或将发行股份。
董事确认,紧随价格稳定期间结束后,公司遵守并继续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公众持股量规定,即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总额必须至少有25%一直由公众人士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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