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分别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中长期购销合同。

天然气中长期购销合同的签订是中国石油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天然气保供稳价要求,天然气销售公司加强产业协同、实现产业互促,推动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天然气销售公司将持续推进在天然气发电领域、高价值用能市场天然气中长期购销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工作。

天然气销售公司于2023年启动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当年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润燃气公司签订中长期合同。

文字|刘思曼(市场营销部)

编辑|周琰

排版|万莎莎

责编|孟滨

审核|戴百聪

(昆仑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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