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转基因食品实行强制标识制度。根据规定,只要食品含有或使用了转基因成分,就必须进行标识。没有具体的含量界定要求,任何列入标识管理目录并用于销售的农业转基因生物都必须进行标识。

转基因食品的标识方法有三种:

转基因动植物和微生物产品,以及含有这些成分的产品,直接标注为“转基因××”。

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标注为“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或“加工原料为转基因××”。

如果产品是用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产品加工制成的,但最终产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分,标注为“本产品为转基因××加工制成,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分”或“本产品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分”。

此外,对于中国未批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生物,其产品标签、说明书上不得标注“非转基因”字样。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能够做出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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