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转债(SZ128044)$    

顺天重生分析的非常中肯,可转债设计之初,恐怕根本就没想到因正股亏损、信息作假,资不抵债或面值退市等情形。可转债账面流动资金有可能到今年8.14日真的没有了,所以到时尽管公司一再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做好可转债到期的偿付计划方案,多渠道筹措资金,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到期兑付”。

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如果到期没有用于清算兑付的现金,《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如何操作,所以可转债持有人到期维权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法院是否会确保投资者利益还真的没有先例!!!

但是依据原《合同法》,现《民法典》,8.14可转债到期后无论上市公司是否退市,是否还在主板交易或其他板块交易,是否停牌,是否休市都不影响上市公司需要兑付清算!但是上市公司非常诚恳地说:我想还钱的但是现在没钱!




此时,公平公正公开可能受到合情合理合法挑战,可转债维权可能受到阻碍。比如,仅仅是比如,正股因某种原因退市,正股托管临时中断,清算兑付被强制合理中断,随后的维权各种受阻。

是保护可转债投资者利益,维护《民法典》权益,还是阻碍可转债维权,保护上市公司正常运行?“阻碍”“分化”投资者维权是最大的利器。这是我最担心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没有明确的,可转债持有人可以要求增加担保物、拍卖资产、简化维权流程等维权措施,总而言之,可转债持有人虽然持有债券(债权),但是具体的维权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造成的后果是或延期清算兑付,或本金利息受损,投资变得得不偿失。这是我认知的最大延期风险。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