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014永新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4 月 11 日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12,491,8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9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4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4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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