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向员工发放经营贷款

近日,台州银行因“九宗罪”被监管处罚将近400万元。

其中与贷款相关的包括向银行员工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且未对异常现象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共计四项违法违规事实。

叠加三项与理财相关违规行为、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以及客户敏感信息保护不到位共计九项违法违规事实,台州银行被处罚395万元,相关责任人收到警告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年版)第五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在最新颁布的《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中,对贷款人发放贷款流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贷款调查中,贷款人应当调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人收入情况、借款用途,用于生产经营的还应调查借款人经营情况等。

并且要求实行审贷分离和授权审批,也即设置“双保险”以进行风险控制。

但从台州银行此次罚单可以看出,其风险控制、贷款流程管理机制上问题较突出。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台州监管局一同做出的处罚中,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同因贷款管理等7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220万元,其中也包含向银行员工发放经营性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门银座村镇银行因向银行员工发放经营性贷款等三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80万元。

向员工发放经营性贷款的罚单并不多见,海右财经查询近年来的罚单,在2020年11月,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存在向员工发放经营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35万元。

台州银行创立自1988年的路桥银座金融服务社,目前,该行注册资本18亿元,大股东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4.86%。

招商银行最新财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台州银行总资产达到4024.13亿元,同比增长8.23%。

2023全年,该行实现营收125.52亿元,同比增长11.88%;净利润48.27亿元,同比增长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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