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4月9日,南宁百货(600712)近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0,563,227.46元,同比增长3.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52,421.23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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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308,681.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28,341,598.32元。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一是因公司朝阳店南楼部分房屋被政府征收,可确认资产处置收益;二是公司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购房余款案、购房余款违约金案达成了调解协议,转回以前年度计提预计负债;三是公司收到留工补助、稳岗补贴等政府补助所致。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378.88万元。董事长、董事覃耀杯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43.73万元,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覃春明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44.39万元,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宁星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39.12万元。

公告披露显示,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5.24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净利润为正,但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2023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挖贝网资料显示,南宁百货主要从事商业零售业务,目前开设有12家实体门店,在南宁市、贺州市等广西部分市县,综合实力位列广西商业前列,是广西唯一荣获国家商务部评选的“中华老字号”商店、“全国金鼎百货店”、广西首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三项荣誉称号的上市商业企业。主要经营业态为百货、家电、超市、汽车、电子商务。经营范围主要有国内贸易,停车场服务,房屋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游乐园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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