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墨西哥调查机关发布对华乘用车及轻卡轮胎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暂时(初裁到终裁大约半年的时间范围内)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中方有20个工作日就初裁裁决提交评议,对应的评议截止期为2024年5月6日。

在本案中,有39家出口商按时且适当进入调查程序,其中30多家为生产商。调查机关无法为其中的每一家计算出单独的倾销幅度,因此,其将审查限制在了出口量占比最大的几家出口生产商,共6家,分别为正道轮胎、肇庆骏鸿、万力轮胎、山东昊华、山东玲珑及山东昌丰。

初裁中披露的各企业倾销幅度如下表所示:

据悉,调查机关正式征收反倾销税的时间预计在终裁之后,即从现在起大约6个月后。 来源:中国橡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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