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 169 号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你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安靠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自有资金向北京找纱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500 万元,但
未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直至 10 月 20 日才补充履行审
议程序并对外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第 7.1.3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
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
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 年 10 月 27 日
这股不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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