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因基金销售违规收到警示函的中信银行,再次被监管出具警示函。4月11日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被处罚的为中信银行长春一汽支行,出具警示函的为吉林证监局,处罚的日期为2024年4月8日。

处罚内容显示,因基金销售业务人员资质管理不到位,吉林证监局决定对该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吉林证监局要求该行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持续加强基金销售业务的合规管理工作。

此前,中信银行已多次因为基金销售“无证上岗”被处罚。

2023年12月21日,厦门证监局披露了一则对中信银行厦门分行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决定显示,中信银行厦门分行的基金销售业务存在违规事实,分别是:原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个别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无证上岗”;没有将投资人的长期投资收益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2023年5月19日,中信银行昆明分行因4项基金销售业务员的违规事实,被云南证监局责令改正。这4项违规事实包括部分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以及负责基金销售的零售银行部部门负责人、合规管理人员都没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总部2020年度、2021年度的个人代销基金业务监察稽核报告没见到审核、发文留痕;2022年上半年的代销产品销售资产报告中的投资者适当性内容,也未见审核、发文留痕;没有报备基金销售业务的反洗钱工作制度和相关落实情况。

2023年10月8日,中信银行成都世纪城支行还被四川证监局查出,存在内部考核机制不健全;没有内部审查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内容的合规性;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投资者承受能力的产品3项违规事实,被出具警示函。

从几次被点名披露的违规事实来看,中信银行基金业务较为普遍的违规行为是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属于人员配备和资质管理的问题,此外还有考核执行方面的违规,以及基金推介环节的违规,种种问题的暴露,涉及基金销售多个环节,反映出中信银行基金销售面临着合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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