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资规局最新回复,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是知道2022年10月由海口市人大审议通过的巜海口市国土空间规划(2022~2035)》中,其公司原备案的文化娱乐项目所处地块,除少量几百亩的现状已建成建筑物外,其余按规划只能作农用地使用,由此针对一块在所在市土地规划中,处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农用地,同属海南的海南瑞泽公司,是知道其原马项目用地处于三亚市规划中的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农用地后,公司立马出公告宣布项目终止或在互动易及时告知原马项目因未不符合土地规划而终止。那么罗牛山股份公司在2022年10月知道后,公司在此后互动易就原备案过的文化娱乐项目,未及时告知项目已终止,而继续按原回复口经至少达六次的,将结合政策持续推进并及时落地项目的回复据是什么?且当时投资者在问询时还提醒过公司,海口市资规局返馈,公司文化娱乐项目所处地块,为规划中处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农用地,由此可否象海南瑞泽一样负责任地告诉我们投资者,公司的文化娱乐项目因此终止。但公司又是如何回复的?
在此也恳请深所进一步督询公司,为何在23年2月17日公司抛出猪定增后的3月22日,公司在互动易就投资者问询的该文化娱乐项目,也不及时告之已终止,而继续误导?
公司误导的动机又是什么?是配合二级市场的林生大姥,让其抢在第一次定增理论7.5元计价方案实施前的8元附近,顺利诱多获利出逃吗?
其实罗牛山公司此时误导文化娱乐项目的行为纟明知故犯,且情节十分恶劣。
首先,从原文化娱乐项目实质主导方(因项目涉及海南的特定红利,此前徐自力在有一年的股东大会上说明过,项目如何搞,一切听政府的),即地方政府来说,怎么可能在一个随时出政策就会落地,并涉及海南特定红利的重大项目落地前,竞允许公司实施与该文化娱乐项目不相关,同时又涉及项目公司股权的猪定增?是广而告之涉嫌利益输送的腐败,还是有人敢承担得起影响重大项目,尽快及时落地的责任?
其次,作为公众公司来说也不允许,按公司互动易的回复,公司的文化娱乐项目存在着随时出政策就会落地的情形,那这种涉嫌赶在巨大溢价(土地变性开发)项目前的,利益输送的股权增发,会事后不面临监管问责吗?
最后,加快海南国际旅消费中心建设是党中央的决策
谢谢!
罗牛山中小投资者。
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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