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士(SH600804)$  讼公告对于鹏博士是大利好。理由如下:

一,根据民法典解释规定,上市公司未经审议和信披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这是鹏博士就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二,根据诉讼公告有16亿多,根据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鹏博士股票比例是28.1%,根据目前鹏博士市值来算,到时还不了需要拍卖股票,这样控股股东就要更换他人了。

三,目前鹏博士已收到事先告知书,无退市风险。

四,鹏博士年营收30多亿,前几年的坏账都计提的差不多了,并且现在新质生产力国家在大力支持和发展,鹏博士已签约多个数字产业园区建设,这些园区都列入各省重点项目,营收资金自然不用担心。

五,出售上海长城宽带,又能有几个亿的收入来应对目前的现金流紧张问题。

最后,朋友们,股友们,你们还有什么需要担心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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