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湖州分行零星维修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湖州分行零星维修供应商入围项目

1.2项目编号:CGXM33199924040003

1.3项目内容、规模及范围:交通银行湖州分行全行零星装修及维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全行单次装修预算在30万元以内的室内外装修项目;2、全行单次费用在30万元以内的零星维修项目,包含水、电、泥水、木工等(不包含家电、空调等电器设备,不含消防类设施)零星维修项目。详细单项详见工程清单。

1.4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

1.5合同期限:连续合同期限(含首签及续签)不超过3年,每年招标人会进行服务考核评估,考核通过且价格不超过初次入围中标价,才能进行下一年的合作。

1.6入围数量:3家。有效投标单位为3家时,入围数量为N-1(N为有效投标单位)。

招标人不承诺在项目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授予的采购产品数量、合同数量、总金额。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资格条件:

2.1.1 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1.2 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1.3 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近一个财务年度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由第三方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或工商局的年度报表);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1.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2.1.5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2.1.6 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2.1.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提供承诺函)。

2.1.8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2.1.9 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2.1.10 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2.1.11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2.1.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2.1.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2.1.14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可控及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

2.2特定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委派项目经理须投标单位注册,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张涛 132 6116 9391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标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除因特殊情况终止招标的除外)。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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