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桂林分行新址装修工程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桂林分行新址装修工程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桂林分行新址装修工程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供应商根据《施工图》、《装修工程量清单》及《装修材料要求》所列之项目要求开展施工,负责华夏银行桂林分行新址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饰装修、综合布线、电气、给排水、门头招牌、发光大字及消防工程等子项目,不包含安防工程、空调安装等子项目),协调空调、电子屏、安防、一体化柜台、ATM安装、家具布放等子项目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

  其中:消防工程子项目允许分包,但分包单位必须具备消防专业相关资质,并且要求总承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前将《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及其资质证书证明材料报送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消防工程子项目供应商须根据行业规范要求对华夏银行桂林分行新址消防子工程施工、参与图纸审查、工程查验,并通过当地住建部门消防验收合格备案。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与电子与智能化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或拟合作的消防工程专业分包单位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

  4.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信誉度良好,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3年内未因投标人责任引起工程质量、拖欠工人工程款等重大仲裁或诉讼。

  6.有金融同业装修经验,且承包金额不低于80万元。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书面声明,格式参照附件2(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PDF格式,截屏盖章)。

  5.提供装修装饰相关资质证明、金融同业装修经验(承包金额不低于80万元)、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相关资质等相关材料。

  6.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请勿更改表样(扫描盖章PDF格式),并提交一份EXCEL版本。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提交材料加盖公章后按“(二)提交材料内容”顺序扫描成一个PDF。PDF与《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及邮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XX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征集期: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2日截止)张涛 132 6116 9391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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