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决定,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春福以及时任董事刘伟因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导致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存在虚增应收账款约1239万元和商誉约2145万元的重大财务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此项违规行为源于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之前的调查结果,显示安控科技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和对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及计提,进而导致2019年财报净利润由盈转亏。安控科技在2021年4月对涉事会计科目进行了更正。

深圳证券交易所表示,李春福和刘伟对安控科技的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此次通报批评的处分决定,将被纳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以作为未来监管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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