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一轻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向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 45%股份,向北京鸿运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
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432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决定对本次交易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