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股份”)于2022年8月31日创业板过会,苦等一年多直到2023年10月27日才提交注册,泰禾股份积极顺应中国农药行业追求高质量发展的大趋势,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已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可上市之路为何却如此坎坷?

业绩下滑明显,上市前分红8.51亿却募资补流3.6亿

泰禾股份控股股东为泰禾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田晓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泰禾集团持有公司85.39%股权,田晓宏间接持有泰禾集团100%的股权。

报告期内,泰禾股份的主营业务为农药产品以及功能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农药产品为百菌清、嘧菌酯、2,4-D、硫代氨基甲酸酯系列除草剂等,主要功能化学品为四氯丙烯。

2021年至2023年,泰禾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357895.50万元、509907.74万元、386833.1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3071.75万元、66155.21万元、33779.04万元。相较于2022年,2023年泰禾股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出现明显下滑。

泰禾股份预计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为182300.00万元至2228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46%至增长5.7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预计为18170.00万元至222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75%至29.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890.00万元至230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01%至29.38%。

泰禾股份境外收入占比较高,主要销售区域为北美、南美、欧洲和东南亚等。境外销售产品以农药原药和功能化学品为主,农药制剂为辅。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280090.03万元、454921.66万元、294589.8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78.42%、89.58%、77.10%。

以境外市场为主,意味着泰禾股份就不得不面对其带来的种种不确定性。目前,泰禾股份主要销售国家或地区对公司主要产品制定了限制措施,由于缺乏有关代谢物的残留水平和毒性的数据,无法满足相关法规要求,欧盟就百菌清产品制定了相关限制措施,根据其发布的公告 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 EU )2019/677 ,欧盟不再批准百菌清(Chlorothalonil,CAS No.1897-45-6)的再评审申请,并于2019年5月20日正式生效。

泰禾股份未来或将面临不小的业绩压力,持续经营能力有待商榷,但公司在上市前却进行了多次分红。从披露的几版招股书来看,泰禾股份从2017年就开始分红,且分红金额逐年上升。2017年公司实现现金分红0.6亿,2018年实现现金分红0.4亿,2019年实现现金分红1.45亿,2020年实现现金分红3.03亿元,2022年实现现金分红3.0375亿元,上市前合计分红约8.51亿。

泰禾股份回复称,报告期内,公司分配现金股利3.0375亿元,占公司报告期内归母净利润的21.80%。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遵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等规定实施上述现金分红,具有必要性;公司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规模迅速扩张带来的资金需求,具有合理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单单按照2022年来看,当年公司分配现金股利3.0375亿元占同期净利润6.6155亿元比例高达45.9%。

让人意外的是泰禾股份还要募资补流。本次泰禾股份拟募集资金投资于杀菌剂、除草剂和新型制剂等生产型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达3.6亿元。无论从公司业绩还是从公司分红来看,公司似乎都不差钱,但此次募资补流金额如此大合理性值得思考。

 多处信披存疑

泰禾股份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有间二甲苯、苯酚、水杨腈、4,6 二羟基嘧啶、苯并呋喃酮、液体氯乙酸、三氯丙烷、液碱、液氨、液氯、二正丙胺、原甲酸三甲酯、二异丙胺、氯化苄等。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为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横店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Mitsubishi Gas Chemical Trading, Inc.等。

杭州溢得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溢得田”)为报告期内泰禾股份前五大供应商。招股书注册稿“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处显示,2023年泰禾股份向杭州溢得田采购金额是7236.11万元。而“前五名贸易型供应商”处却显示,2023年泰禾股份向杭州溢得田采购金额是7172.44万元,两处数据为何会相差63.67万元?

兰溪市京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杭生物”)为泰禾股份报告期内前五名生产型供应商。招股书注册稿“前五名生产型供应商”处显示,2023年泰禾股份向京杭生物采购金额为4062.97万元。而“供应商与客户重叠情况”处显示,2023年泰禾股份向京杭生物采购金额为4151.63万元,数据相差更为悬殊,足足多出88.66万元。

泰禾股份表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处和“供应商与客户重叠情况”披露的为合并供应商口径的采购金额,“前五名贸易型供应商”处和“前五名生产型供应商”处披露的为单体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差异系不同口径导致。


除了采购数据差异外,关于核心技术人员或共用、子公司成立时间等问题也值得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显示,申请日为2021年3月16日,申请人为湖南工程学院的发明专利“一种2-氟-3-硝基苯甲酸中间体原料的合成方法”的发明人之一为庞怀林,招股书注册稿显示,泰禾股份董事、副总经理、其他核心人员、技术中心主任也叫庞怀林,如果是同一人,泰禾股份与其他机构是否存在核心技术人员共用的现象,是否存在技术泄密的风险?泰禾股份称,庞怀林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其他核心人员、技术中心主任,发行人与其他机构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共用的现象,不存在技术泄密的风险。

招股书注册稿显示,上海泰禾化工有限公司为泰禾股份子公司,2019年7月11日成立,但原财料查阅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申请日为2011年10月20日的发明专利“一种合成苯氧乙酸衍生物的方法”,申请日为2013年12月20日的发明专利“一种嘧菌酯中间体的制备方法”,以及申请日为2013年12月24日的发明专利“从生产苯氧乙酸类农药的废水中回收氯化钠的方法”等多项专利的申请人均出现了上海泰禾化工有限公司和发行人前身南通泰禾化工有限公司的名字。泰禾股份解释说,上海泰禾化工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0年的上海泰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5年11月前曾用名为“上海泰禾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7月成立的上海泰禾化工有限公司系新成立公司,与前述专利申请人公司并非同一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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