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引导和规范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等设备的回收利用,国家陆续出台了系列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但在多位相关领域的全国政协委员看来,目前这些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尚不能完全满足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为寻求解决之道,今年4月至10月,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围绕“加快建立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在调研中,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钱智民发现,当前,我国新能源设备退役回收利用还存在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经营主体责任未落实、技术标准水平偏低、市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推进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迫在眉睫。”钱智民表示,应尽快完善回收利用政策法规体系,压实市场各方主体责任,推动新能源产业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他建议,应建立健全覆盖装备设计制造、新能源发电、退役设备回收利用等全产业链各环节的政策体系,统筹协调各主管部门职责,加强政策衔接,加快推进立法工作。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这种迫切性尤为明显。我国锂、镍、钴等资源对外依存度高,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电池对锂、镍、钴等资源消费量迅速增长。“在此背景下,资源回收再利用成为保障供应链安全的一条关键途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翁祖亮指出,退役电池中的主要金属总体含量比原生矿的金属品位高出约10倍,可利用价值高。

  “应推动再生资源与原生资源一体化利用,构建废旧电池资源回收再利用的平台与体系。”翁祖亮说,同时也应优化新能源废旧电池进口管理,建立废旧电池资源进口管理法律法规、质量监管举措及管理细则,保障海外资源高效回流。

  目前,新能源设备回收利用专项优惠政策尚未覆盖新能源全产业链,尤其尚未延伸至设备生产环节。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谷树忠建议,加强政策预研和储备,根据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需要及时推出适用政策;同时,统筹规划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建立覆盖各关键环节,以及生产技术、安全环保、质量保证、企业资质等关键要素的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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