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制定十六条举措,全力支持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

  4月19日,证监会制定了《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私募投资等全方位提出支持性举措,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功能,优化资源配置,更大力度支持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主要内容包括:

  1.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健全全链条“绿色通道”机制。

  2.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前设立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后持续实施激励,鼓励把核心技术人员纳入激励范围。

  3.科学合理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发挥发行监管条线合力,持续提升审核效率和透明度,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4.依法依规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上市。

  5.突出科创板、创业板定位,设定申报规模上限,更加精准服务早期科技型企业。

  6.研究建立科创板、创业板储架发行制度。

  7.适当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技型企业综合运用股份、定向可转债、现金等各类支付工具实施重组。

  8.推动母基金发展,发挥私募股权创投基金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作用。落实私募基金“反向挂钩”政策,扩大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份额转让试点,拓宽退出渠道,促进“投资-退出-再投资”良性循环。

  9.评估优化科创板、北交所做市商机制,进一步促进市场化便利化,提高市场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效率。完善融资融券和转融通相关规则。

  10.全科技型企业上市和再融资“预沟通”机制,提升科技型企业咨询便利性和有效性。

  优化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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