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研究员欧阳卫民

金融活,经济活。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列为2024年政府工作首要任务。金融是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面对形成新质生产力这个时代课题,金融需要为经济社会向“新”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写好这张答卷。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研究员欧阳卫民在接受《经济》记者专访时表示,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与金融强国建设相辅相成,金融业要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以新质生产力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经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了九项重点任务,其中“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被放在首位,突出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把科技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逻辑起点。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这对于我国经济产业发展有何助益?

欧阳卫民:新质生产力本质上是将科技创新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形成具有代际飞跃特征的新能级生产力。“新”指的是一种新的生产力,强调依托新技术,创造新产品,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动能;“质”指的是高质量生产力,强调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技术含量高,生态效益好,可持续能力强的生产力方式。

新质生产力是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相匹配,更能体现我国未来发展张力的生产力方式,它为我国创新驱动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引,指明了方向,找到了着力点。

新质生产力科学地揭示了新科技革命条件下科学技术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增强发展新动能、构筑经济发展新引擎、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新质生产力,说明当前解决经济发展面临的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等问题,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不断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孕育的技术成果已经到了爆发的临界点,人工智能、可控核聚变、量子、光子、生命科学、商业航天等颠覆性技术、前沿技术进入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窗口期。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提到以颠覆性技术、前沿技术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体现了党中央对于加快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最新成果在我国率先实现产业化的迫切期望,也凸显党中央对于新一轮科技革命在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中的支撑作用高度重视,更彰显了党中央对新质生产力在培育我国竞争性新优势、赢得未来发展主动权方面的更高要求和目标。

中国相对于美国,在化学和材料科学领域优势突出,生态环境、农业科学、社会科学有望形成新高地,信息科学、物理数学竞争激烈,地球科学、生物科学差距拉大,临床医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相差最大。我们要扬长补短,有信心、有能力在新质生产力形成与发展方面走在世界前列。

《经济》: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期间提到“新质生产力”。2024年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如何正确认识与把握新质生产力的时代内涵?

欧阳卫民:在数字经济百舸争流的时代大潮中,新质生产力是全球经济发展的主旋律,更是数字经济时代大国博弈的重器。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时强调,“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新质生产力”,为新时代新征程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

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对于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我国应以新质生产力抢占制高点,引领新技术革命发展,抢先培育新兴产业,构建大国重器的竞争优势,率先抓住未来发展机遇。

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是新动能、新优势的必然要求。新质生产力是科技创新在其中起主导作用的生产力,是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生产力。其主要载体是产业,核心引擎是创新。要适应科技创新范式变革、模式重构的新需求,统筹布局新质生产力,围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构建新质生产力生态体系,打造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劲增长极。

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在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深海空天开发、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实现融合发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相互关联,形成一批颠覆性技术和重大原创成果、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企业,进而形成若干全球领先的新兴未来产业集群。

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全要素配置。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科技创新体制和制度环境;优化升级传统基础设施,完善新型基础设施,打造新质生产力的基础保障;以新型举国体制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强化新质生产力的科技支撑;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数据要素产权制度体系;加大新质生产力所需人才的培养力度,为加快提升新质生产力水平提供人力资源的强力支撑;加速构筑新质生产力的人工智能核心竞争力。

精准布局创新链,发挥创新链对产业链的支撑作用。在创新领域,围绕产业链布局重点、供应链安全堵点精准布局,加快建设一批研发应用中心,让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解决科研与经济发展脱节问题。加强技术体系、创新体系和创新生态建设,精心组织跨学科和跨产业集成,实现技术单元、关键技术的集成和关键领域的突破,提升集成创新水平。

以科技创新引领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健全国家实验室体系,深化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尖端企业之间的科研合作,加快建设跨学科、大协作、高强度的协同创新平台。建立完善竞争性项目支持和稳定性机构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科学统筹、集中力量、协同攻关,在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突破“卡脖子”问题。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全方位系统推进

《经济》: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如何稳妥推进?

欧阳卫民: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全方位、系统推进。

首先,要有原始创新、源头创新和颠覆性创新作为底层支撑。加快新增新质生产力,关键在于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本质是以颠覆性技术前沿技术等硬科技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的过程。要加快部署一批牵引未来经济增长的重大科技项目、重大科技工程、重大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前沿颠覆性技术和原始性创新的预测研判和“技术意外”预警,围绕国家需求,精准识别和投资具有使命导向和战略意义的重大源头技术、前沿技术、未来技术,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围绕国家发展和安全重大应用场景凝练关键科技问题,形成以场景带动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培育的新模式,加快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其次,要突出创新人才这个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形成基于人才的创新。正如司马光所说:“无亲疏、新故之殊,惟贤、不肖之为察……举之以众,取之以公……待其无功,然后退之,有功则进之……”(《资治通鉴·唐纪四十一》)

再次,要高标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基础性制度环境。在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方面,要加快推进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推进数据确权、人工智能、基因技术、自动驾驶、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前沿领域立法工作,健全权利保护、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论证、利益分配等基础制度。

最后,财政、金融要助力。资本或资金是生产力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三要素之一。因此财政、金融部门要主动作为,转变观念,善于作为,助力新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

金融助力新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

《经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金融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金融不可或缺,如何更好激活金融活水?

欧阳卫民:首先,固定收益型债权产品或者说贷款和债券融资占比极高的金融供给侧不适应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固定收益型债权产品是风险厌恶型产品,既不求收益共享,也不肯风险共担,完全不适应既可能大获全胜也可能彻底失败的科创企业的金融需求。

其次,股权融资特别是产业基金最适合新质生产力融资需求。股权融资特别是PE/VC,遵循的是“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原则,最适合科创企业金融需求。下面做一个推演:

假定100个科创企业,每家贷款或发债1个亿,共100个亿。再假定年利率或收益率固定5%,预期利息收入5亿,则债权人保本线上企业完全失败率只能在5%—4%之间。所以债权融资要求企业成功率非常之高即95%—96%。

现在假定采用股权融资,企业数和每家融资量一样。再假定成功企业回报率为3倍,股权投资人只需要企业成功率在1/3,即可达到债权融资人要求的企业95%—96%成功保本线。它的秘诀在于:股权投资者敢冒2/3概率失败的高风险,去追求1/3概率成功的3倍及以上高额回报。

所以,支持科创企业,需要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可惜掌控中国社会大部分金融资源(资金)的银行却不允许介入股权投资,这等于事与愿违、南辕北辙、心有余而力不足,有钱的不让投,让投的没有钱。因此,必须从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入手,改变这种金融供需脱节状况。让有钱的既可以放贷,也可以投资。

最后,修改《商业银行法》,允许银行做科创企业股权投资,是当前金融助力新质生产力形成与发展最便捷、最有效的方法。目前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基本上不能做投资业务,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第四十三条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结合我国企业债权和股权融资状况,截至2023年9月,我国人民币贷款存量占社融存量的比重为62.5%。以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之和衡量的直接融资比重为11.5%。其中,企业股权融资占比仅为3%。从企业融资角度看,2022年,我国非金融企业股权融资占比为7.5%,远低于美国八成以上的股权融资比重。

可见,资本不足、股权融资困难严重阻碍科创企业创立和发展。这种状况一定要改变。因此建议,修改《商业银行法》,允许银行下设专业投资公司参与科创企业股权投资,与科创企业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提高全社会股权投资比重,助力新质生产力形成与发展。

本刊记者 陈颖 陈希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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