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宣布,鉴于2023年未实现盈利,公司决定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包括现金红利、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决定是基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目的是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表示,2023年全年合并报表显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约-2923万元。

尽管2023年度没有利润分配,京源环保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及公司实际情况,拟于2024年根据上半年的业绩和未分配利润情况,制定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此计划将在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并旨在稳定投资者的分红预期,提前让股东分享公司的成长红利。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审议通过2023年的利润分配预案和2024年的中期分红规划,强调该策略符合公司的盈利状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并无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也同意提案,认为该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适应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

该公告最后提醒投资者,相关分红计划需在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执行,敬请关注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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