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拟IPO企业一旦过会,基本意味着上市无忧。不过这一情况在近年出现了明显的变化。据大象君统计,2024年截至目前,A股终止企业已超百家,其中,过会后终止的企业有5家。

因此,拟IPO企业即使过会了,也不能掉以轻心,本文将通过2024年5家过会后仍终止的企业情况,分析发审委主要关注的问题。

以下是2024年5家已过会但终止企业情况:


年内过会后终止的企业情况


案例1:广州****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2024-1-31终止)

发行人于2022年10月25日北交所IPO获受理,同年11月18日接受发审委问询,在2023年5月10日顺利过会,时隔半年多,于2024年1月31日终止(撤回)。

三轮问询中,北交所主要对发行人的“业绩持续下滑”和“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的合理性”重点关注,都提到了相关问题。

首轮问询中,北交所要求企业对业绩持续下滑风险、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以及毛利率持续下滑风险、销售价格整体高于可比公司等相关进行回答。

第二轮问询中,北交所追问发行人业绩持续下滑风险,存在较高流动性风险;公司毛 利率持续下滑、采购及销售账期情况。

第三轮问询中,仅2个问询问题,北交所要求企业说明受主要客户叶型切换、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等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仍存在下滑趋势;说明毛利率持续下滑且高于惠柏新材的合理性,以及期后毛利率水平及是否与行业趋势一致。

小结:该公司已经于2023年5月10日成功过会,但是过会后没有进入注册期。最终因为2023年业绩大幅下降不符合上市的财务标准而被迫终止。可见,业绩是个硬指标。

案例2:****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2024-1-26终止)

发行人于2020年12月25日创业板IPO获受理,2021年1月25日接受发审委问询,在2个多月后火速过会(2022年3月3日),但是此后接近2年的时间,发行人一直处于IPO注册阶段,直至2024年1月26日终止注册。

公司也因此成为2024年第1家终止注册的创业板IPO公司,也是龙年首单止步于注册环节的企业。

三轮问询中,交易所主要对发行人的“存货”和“客户”重点关注,都提到了相关问题。

1.关于存货

首轮问询中,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各类存货的主要种类、数量、金额、库龄及占比情况;各类库存商品市场需求不足等滞销情形。

第二轮问询中,要求说明各期主要原材料耗用数量或金额与主要产品产量是否存在固定匹配关系;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形。

第三轮问询中,交易所要求进一步分析新冠抗原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2.关于客户

首轮问询中,要求企业对客户分散的原因及合理性、客户的稳定性等进行回答,包括同一产品对不同客户销售价格不同的情形的问题。

第二轮问询中,交易所要求企业分析说明主要客户的详细情况,细分产品主要客户是否匹配的问题。

第三轮问询中,交易所要求企业说明报告期内新增退出客户的数量、收入及占比等情况。

小结:根据《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数据显示,2018年和2019年公司新冠疫情业务销售金额为0,2020年和2021年占比高达65%以上,和新冠爆发时间相吻合,也正是在这个期间发行人的业绩得到爆发,因此申报了IPO。

随着新冠疫情消退,新冠病毒检测相关企业也迎来了IPO撤单潮。

案例3:****控制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2024-3-13终止)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申报创业板IPO获受理,同年12月上会通过,前期IPO进程相对较快。然而过会后,公司却陷入漫长的IPO等候期,迟迟未步入注册阶段,直至2024年3月13日终止(撤回)。

在发审委现场询问以及2轮问询中,主要涉及两大问题:创业板定位、关联交易。

1.创业板定位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第一个就是关于创业板定位问题。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是否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以及经营业绩的成长性;另外,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在未来保持市场份额、持续经营能力及成长性方面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发行人是否属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 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等的问题。

在2轮问询中,发行人均被问到关于创业板定位的问题。交易所要求披露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方面的比较情况,进一步分析说明发行人创新性与成长性的具体体现。

2.关联交易

发审委现场询问的问题中,发审委要求发行人结合前述情形说明与金发金属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安排。

首轮问询中,说明与关联方存在应收应付款往来的背景、原因、用途及交易的公允性,说明报告期内关联方注销的原因,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

第二轮问询中,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补充说明历次借款的发生时间、归还时间、借款利率、相关资金去向、最终用途,是否有客观证据支持,是否存在代垫成本费用、体外资金循环情形。

小结:从深交所发布的审核问询函及审议会议现场问询内容来看,发行人的创业板定位、关联交易等问题被重点关注。在IPO审核持续收紧的当下,公司利润规模相对较低且大额分红舆情关注度较高,或许也是导致公司本次撤回IPO的原因。

案例4:成都****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2024-3-13终止)

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受理,开始都非常顺利,于2021年6月29日顺利过会,2021年9月10日便提交注册。

在提交注册17天后,中密控股于2021年9月27日以“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为由向成都市中院起诉公司和实际控制人。2021年9月22日,证监会给发行人发出了注册阶段问询问题,主要是公司的知识产权瑕疵。而后,全面注册制全面开始,创业板的标准已经提高,因此发行人主要终止的原因在于不满足创业板“三创四新”的定位新规。

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问询:

第三轮问询中,发审委要求发行人补充披露:商业秘密纠纷的具体情况及解决过程;发行人知识产权的来源和形成过程,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或纠纷情形;发行人未在招股书中披露潜在专利纠纷事项原因,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的三大问题。

不符合创业板“三创四新”的定位

《暂行规定》中要求创业板拟上市企业如果最近一年营收规模不足3亿的,需“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得低于20%”

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3年上半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55亿、2.04亿、2.39亿、2.61亿和1.42亿元,未能达到《暂行规定》所要求的标准。

小结:对于科技企业而言,知识产权是企业能否转化为竞争优势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关注的重中之重,其不仅是企业的核心资产,更是企业不断实现科技创新的重要动力。而全面注册制后,板块定位问题,已成为注册制下创业板IPO审核过程中的关键问题。

案例5:***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证主板2024-3-29终止)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不到一个月,在6月16日火速过会,但最终未能成功发行。

从募集资金的投向来看,招股书披露,其中208亿元拟用于全球并购项目,195亿元用于偿还长期债务,130亿元用于尖端农业科技研发的费用和储备,78亿元用于扩展现代农业技术服务平台,39亿元用于生产资产的扩展、升级和维护以及其他资本支出。

也就是说,发行人主要的募资投向,分别是全球并购项目以及偿还长期债务,其中仅偿还债务就需要195亿元,占比三成。

小结:大象君认为,拟募资金额体量较大,或是发行人撤回上市申请的主要原因。数据显示,发行人IPO拟募资金额为650亿元,创A股13年来新高。

在2024年3月15日,证监会分布IPO新规,其中明强规定压实拟上市企业及“关键少数”对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一责任,严禁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过度融资。

值得注意的是,自去年“827新政”以来,监管便要求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旨在能更好地促进投融市场的平衡发展,提振金融市场信心。


总结与建议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进一步完善发行上市制度;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

在IPO审核尺度趋严的背景下,未来会有更多企业在多轮问询中被“劝退”。而这些终止审核的企业,也在提醒IPO排队企业,不要带病申报、存侥幸心理。唯有练好技术硬核内功,才能在资本市场拥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全面注册制已到来,保荐人要切实压实投行“三道防线”责任,一方面要扎实做好上市辅导、尽职调查、核查把关等工作,另一方面要将质控和内核等内控部门对业务前台的制衡作用进一步发挥出来,强化投行业务执业过程的质量管控,真正发挥“看门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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