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今年年报的披露已接近尾声,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成了投资者们关注的热点之一。资本市场出台的相关政策,也给了投资者向上市公司要分红的底气。
不过,连续3年未分红的郑州银行,今年依然不分红。这似乎令投资者似乎失去了信心和耐心,股价表现并不坚挺。
反观郑州银行2023年的经营业绩,虽然资产规模在持续增长,但营收、净利润双降,房地产行业不良增长较快,需注意风险。
经营业绩不理想
郑州银行作为全国首家“A+H”股上市城商行,虽然今年资产规模在持续增长,但盈利能力却略显不足。
年报数据显示,2023年,郑州银行的资产规模保持稳步增长。截至2023年年末,郑州银行的资产总额为6307.0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了391.96亿元,增幅为6.63%;负债总额为5763.9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了375.06亿元,增幅6.96%。
其中,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为3606.0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了296.87亿元,增幅为8.97%;吸收存款为3609.6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了232.53亿元,增幅为6.96%,资金流入和贷款业务开展呈现积极态势。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郑州银行的经营业绩多少有些不尽人意。
年报数据显示,郑州银行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6.67亿元,同比下降14.34亿元,降幅9.50%;实现净利润18.59亿元,同比下降7.40亿元,降幅28.48%,郑州银行在盈利能力上遇到挑战。
对此,郑州银行在年报中表示,主要是受到外币资产规模变化及汇率波动影响,叠加息差收窄等因素,致使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不及同期。
数据显示,郑州银行的净利差为2.00%,较上年同期下降0.18个百分点,净息差为2.08%,较上年同期下降0.19个百分点,整体呈现收窄的态势。
从营收结构来看,利息收入作为郑州银行的营收支柱,在2023年整体出现下滑,实现利息净收入117.40亿元,同比下降5.14亿元,降幅4.20%。其中,郑州银行实现利息收入247.60亿元,同比下降2.97亿元,降幅1.19%;利息支出130.20亿元,同比增长2.17亿元,增幅1.69%,利息收入收窄在加上利息支出的扩增从整体上拖累了收益。
报告期内,郑州银行实现非利息净收入19.28亿元,同比减少9.20亿元,降幅32.30%。其中,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79亿元,同比减少2.12亿元,降幅 26.80%;汇兑亏损0.06亿元,同比减少10.70亿元,降幅100.60%。
在资本充足方面,截至2023年年末,郑州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38%、11.13%和8.90%;分别较年初下降了0.34、0.50和0.39个百分点,三大资本充足率整体下降,虽符合监管指标要求,但已均低于《2023年商业银行主要监管指标情况表》中15.06%、12.12%和10.54%的同业指标。
房地产不良增长迅猛
报告期内,郑州银行不断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整体不良贷款余额较年初有所增长,但整体信贷风险控制上表现较好。
截至2023年末,郑州银行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金额为118.15亿元,同比增长14.58%,仍旧呈现攀升之势。但从效果上来看,对不良资产的改变并不明显。
截至2023年末,郑州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1.87%,较上年末下降了0.01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为67.5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了5.35亿元,增幅8.59%,
从不良贷款行业划分来看,郑州银行的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及制造业,不良贷款率分别为6.48%、2.78%、5.19%。其中郑州银行仍面临房地产业的不良贷款比率上升的挑战。
2023年,房地产贷款余额相比上一年增长了59.61%。房地产业的不良贷款余额为18.91亿元,占公司不良贷款余额的35.61%,占对公不良贷款的大头,风险集中度较高,在房地产领域的信贷风险整体比较突出。
值得一提的是,郑州银行今年刚开年就与多家房地产公司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借款本金共计21.94亿元。
例如,1月23日公告显示,郑州银行纬二路支行因与郑州鑫盈置业有限公司、河南鑫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嘉晟置业有限公司、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为借款本金11.00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等。
同日还有一则公告显示,郑州银行长椿路支行因与郑州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万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宋革委、曹军领、河南纵鑫置业有限公司、河南亨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康桥同道圣合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君颂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康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与河南美景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康桥同道圣合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宋革委、郑州睿途房地产有限公司、河南康桥云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分别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分别为借款本金6.60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等,和借款本金4.34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等。
虽然郑州银行在处理房地产不良贷款和相关诉讼问题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风险管理、提高信贷审批标准、加大不良资产的清收力度等。同时,银行也在积极与监管机构沟通,寻求政策支持和指导,以期降低房地产行业风险对银行整体财务状况的影响。
但追回贷款方面面临法律程序的挑战,且可能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资源来解决。诉讼的增加不仅影响了银行的财务状况,也可能对银行的声誉和市场信心造成负面影响。
由此可见,郑州银行在2023年的房地产不良贷款问题和诉讼风险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银行需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以应对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保护银行资产质量。
四年零分红
除了经营业绩上的萎靡不振之外,最让投资者不能理解的是,郑州银行已经连续四年不分红了。
去年末,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则,以提高对投资者的回报水平。
3月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提出,对分红采取强约束措施。要求上市公司制定积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明确投资者预期。对多年未分红或股利支付率偏低的上市公司,通过强制信息披露、限制控股股东减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等方式加强监管约束。推动一年多次分红。完善监管规则,进一步明确中期分红利润基准,消除对报表审计要求上的理解分歧。要求中期分红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未分配利润为基准,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简化中期分红审议程序,压缩实施周期,推动在春节前结合未分配利润和当期业绩预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4月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强调“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
近期,多家银行表态,将推进多次分红、提高分红比例。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4月21日,已有24家A股上市银行披露2023年年报。其中,23家上市银行披露了分红预案,年度累计分红总额(剔除特别派息)达5616.30亿元。
此外,多家银行管理层在其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及市场各方关注的分红问题进行回应,包括推进多次分红、提高分红比例等。
工商银行董事长廖林表示,预计今年分红近1100亿元,为股东及投资人创造实实在在的价值回报。
浙商银行副行长骆峰表示:“我8行历来重视对公众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回报。在可预期的较长时间内,有信心将每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维持在30%及以上。”
平安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冀光恒表示:“平安银行一直有意愿提升分红比例,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由于过去需要用盈利补充资本,所以比例不高,2023年资本充足率有所好转,我们将提升分红比例到30%,分享平安银行的发展红利,回报广大股东。”
尽管多份文件鼓励现金分红,但今年的郑州银行还是和往前三年一样,依然坚持不分红。
3月29日,郑州银行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公告表示,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以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4亿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4.51亿元;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据统计,这已经是郑州银行连续四年0分红了。不分红方案一经公布,就引发巨大热议。
4月2日,有投资者在东方财富网投资者互动平台向郑州银行提问“董秘您好,公司常年不分红,怎么回事呢?”
对此,郑州银行回复道:“感谢您的关注!我行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一是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我行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努力践行地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鼎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2023年,我行积极推进业务发展、调整业务结构、夯实客户基础,同时,受外币资产规模变化及汇率波动影响,盈利能力受到一定影响。二是经济恢复基础仍待加固,我行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决策安排,加大风险资产处置力度,顺应监管引导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有利于我行进一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为我行保持经营稳定提供保障。三是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政策要求日益趋严,内源性的资本补充是中小银行保证资本充足、特别是核心一级资本充足水平的重要途径,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作我行核心一级资本的补充,有利于提升我行资本充足水平,以支持我行的业务发展,维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从股价上来看,投资者对于郑州银行似乎已经失去了信心和耐心。截至2024年4月18日,郑州银行的收盘价为1.93元/股,较2018年9月25日最高价8.09元/股,跌幅为76.14%;较2024年1月2日开盘价2.01元/股下跌了3.98%。而在年报中,归属于郑州银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显示为4.67元/股,4月19日收盘价较之折价58.67%。
即使在4月18日,郑州银行获深股通增持374.74万股,股民们依旧不买账,有评论称“除了深股通买,有多少人买呀 。”股吧中还有不少股民唱衰,表示“如果银行股有退市的话,郑银会不会是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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