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阳光乳业(001318)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0亿元,同比增长0.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亿元,同比增长4.45%。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

  阳光乳业主营业务为液态乳、含乳饮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低温乳制品系列、低温乳饮料系列、常温乳制品系列、常温乳饮料系列等产品,其中低温产品是公司核心产品。2023年,阳光乳业低温乳制品的营收占总营收的比重为83.25%。

  阳光乳业起源于1956年,具有近68年的历史沉淀。2023年公司向中国商务部申报“中华老字号”,2024年1月,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第三批中华老字号名单的通知》,公司“阳光”品牌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

  公司拥有“阳光”和“天天阳光”两大核心商标和品牌,经过对区域市场的长期耕耘,目前公司销售网络覆盖了江西省内的全部市区以及县城和部分乡镇,并辐射湖南、安徽等周边省份市场。

  公司拥有自有奶源基地和合作自控奶源基地,其中自有奶源基地长山现代有机牧场和嘉牧牧场被农业农村部评定为国家奶牛标准化示范牧场,获得多项中央财政建设资金专项支持。经过多年发展,牧场在养殖饲喂、自动化挤奶、疫病防治、提高单产等方面均达到了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此外,公司还不断创新,持续研发新品。2023年公司新产品立项6个,全年新上市系列产品达15个,为公司市场销售和可持续发展建立了有力的产品支撑。

  对于未来发展部署,公司表示,未来将通过不断创新和积累,逐步形成“常温与低温、乳制品与含乳饮料”相结合的以低温产品为主的全方位产品矩阵,以江西为核心市场进行深度精耕,并逐步加快周边安徽、湖南等新市场的营销体系和渠道建设,使公司产品能更快的切入当地市场,实现“立足江西、辐射中部市场”的发展目标。(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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