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马销售”)、海马销售的子公司郑 州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新能源销售”)拟与 金融机构签订《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合作 协议约定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
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合作协议中其他成员单位的代表,拟与 该金融机构签订《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以下简称“担保合同”),上述 公司将在该业务中进行相互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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