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山东(报料微博@凤凰网山东)从4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 第12号〕获悉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20批次样品,检出13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标称山东哈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存在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通告显示,此次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为上海昊瑞家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哈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慧生宝”,规格为60g(1g×60)/盒,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30日。其维生素A检验值为173g/日(每日食用量以2片(2g)计),标准规定为400—700g/日且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标签标注要求≥320g/日(明示值:400g/每份(2g))。因此,该批次产品维生素A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据了解,维生素A是一种脂溶性维生素,在人体代谢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婴幼儿生长发育不可缺少的微量营养素。维生素A缺乏可能引起夜盲症、干眼症等眼部症状,还可能会导致食欲减退、免疫功能低下,造成婴幼儿生长发育迟缓。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A含量应在14—43gRE/100kJ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A含量(以每日计)应在400—700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A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通告显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哈维药业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成立于2018年3月12日。是一家由北京华泰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台湾中化健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兴建,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特医食品、特膳食品、保健食品和各种膳食营养补充剂。

山东哈维药业有限公司先后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等称号;2019年慧孕品牌获得了“中国驰名品牌”称号;2019年“哈维特医”品牌被中国质量认证委员会和全国品牌联盟评为“中国特医食品行业十大优秀品牌”称号;2020年“爱孕坊”被授予2020年营养健康产业十大创新产品称号。

(凤凰网山东 赵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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