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奥康(SH603001)$  

公司不存在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进行了逐项核查并确认公司不存在应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以下情形:

(1)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

(2)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

决议;

(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

(4)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

(5)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6)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7)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8)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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