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公布2023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将向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基于2023年度股权登记总股本进行分配。公司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约3384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达约64.58亿元,累计可分配利润约64.92亿元。

公司决定从累计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约2011万元,并扣除之前年度普通股股利约2229万元,最终留存未分配利润约64.49亿元。此外,光明地产强调,此次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及长期发展。完整的利润分配方案还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分红政策的实施细节,如分红比例的调整与具体时间,将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进一步公告。光明地产表示,已采取措施确保中小股东在现金分红决策中的权利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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