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公布,将对2023年度利润进行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红利80,316,000.00元,占去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8.12%。此次股利政策续承公司稳健的盈利能力和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承诺。

据2023财年审核报告,浙江蓝特光学今年净利润达到了179,908,358.79元,未分配利润总额为537,742,755.07元。公司表示,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旨在确保全部股东均能平等享受公司的盈利成果。

蓝特光学此前在2023年11月已实施过一次股利派发,当时每10股红利为1.5元,总额达60,237,000.00元。结合此次的派发,2023年度总计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40,553,000.00元。公司管理层表示,此次慷慨的红利分配显示了对股东的高度重视及未来继续保持健康财务状况的信心。

监事会已审查本次分配方案,认为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且不会对公司的流动资金和正常运营带来负面影响。此利润分配计划还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并理解相关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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