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资讯消息,日前,国家金融局青海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开展银保渠道相关培训,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进行罚款17.5万元处罚。

因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对时任青海公司副总经理于莉进行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处罚;对时任青海分公司团险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刘兰进行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处罚;对时任青海分公司团险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崔磊进行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处罚;对时任青海分公司团险业务部职员张璐进行警告并处罚款0.4万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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