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鄙人认为同达应该退市,但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是牵强的,充其量就是一个瑕疵。通过赠送资产合并报表的这种突击保壳行为才是同达的最大问题所在,这不满足扣非后收入和利润,这是有明文规定的,如果这种利润能被认可,那么严格退市制度形同虚设。按照目前的形势来看,造成退市的直接原因无非就是遇上九条严打,凑人头而已。

古代有刀下留人,临行之际也不是没有一丝回转余地,可以通过延迟发布年报来拖延,横竖都是停牌,然后再想办法,就看有没有人做,愿不愿意做。

一句话,到头来倒霉的都是博傻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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